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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技改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淮**三路2号;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80万元,利用现有车间,总建筑面积120m2,具体如下:① 新增镀铬生产线1条,设计产能1.08万m2/a;② 新增磷化生产线1条,设计产能5.4万m2/a;③ 已建镀锌生产线钝化工序改为三价铬钝化。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由东生
联系电话: 180****5111
三、评价机构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方式:林工 189****6750;
联系地址:**省**市**区金二街27号;
电子邮箱:****@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下载本公示附件以获取公众参与调查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反馈。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