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优化土地**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府批准,现就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收储价格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依据
《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
《广******厅、****财政厅****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资金来源
本次闲置土地收回收购资金来源于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专项用于存量闲置土地的收回、收购及后续开发整理工作。
三、公示目的
为确保闲置土地收回收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收储价格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四、拟收回收购地块土地收储价格
根据前期企业成本调查和现市场土地价格评估,现将拟收回收购的闲置土地信息公示如下:
收储地块信息一览表
|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用途 | 用地企业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企业土地成本(万元) | 土地评估总价(万元) | 拟回收回购价格(万元) |
| **市**区任香路与黔桂铁路交叉口西北面地块 | 商务金融、住宅用地 | **市**区任香路与黔桂铁路交叉口西北面 | 20072.00 | 4847.3880 | 3175.39 | |||
| 2 | **市******人民政府北面地块 | 住宅用地 | **市****公司 | **市******人民政府北面 | 67958.00 | 14631.3574 | 9584.60 | |
| 3 | **市**区虎山片区任香**面地块 | 商业用地 | **市****公司 | **市**区虎山片区任香**面 | 15557.64 | 3523.8055 | 2308.35 | |
| 合计 | 103587.64 | 23002.5509 | 15068.34 |
五、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3日,自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6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书面反馈:将书面意******局(地址:**市**区**大道8-1号)。
电话反馈:拨打联系电话133****2733 0778-****756 联系人:韦华瑜 韦滨腾
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中心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