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建设局****分局****地质局****大队开展****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区南方国际建材城南侧、新垸村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东经 113.928443°,北纬30.893471°。
3.基本情况:地块占地面积约为75845m2。通过现场踏勘、收集委托单位提供的地块相关资料、走访附近居民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地块现状是居民区、农用地、水塘、生活垃圾中转站和闲置空地。地块西侧于2019年建设金科**府小区;西南侧于2019****施工队活动房,2024年拆除;地块南侧于2018年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渗滤液定期转运处理,不涉及污染物外排;地块东侧于2023****园区安置房。周边地块没有污染风险较高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储、使用和处置,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无地下水和土壤受污染记录,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较低,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无影响。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图,该地块规****小学。
二、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小学旧址,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无危险废物的堆放与倾倒、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其周边地块现状主要为居民区、农用地、水塘、生活垃圾中转站和闲置空地。周边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和规模化养殖项目,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历史遗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放,故无可能的污染源,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构成的影响有限。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定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4.2.2.1条的规定,本次调查的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