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示范基地再制造能力升级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征求的网络公示 临港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示范基地再制造能力升级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审批
上海-上海-浦东新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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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工业废物******基地再制造能力升级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征求的网络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临港工业废物******基地再制造能力升级项目(二期)
2.建设单位名称:****
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区南汇**镇**市浦****园区沧海路2865号
5.项目建设内容: **一条3万吨/年的废液焚烧线;**1万吨/年含油金属屑处置单元;现有综合废物处置单元内新增200t/a尾气吸附滤筒处置工艺、含贵稀金属废物处置工艺新增100吨/年固态类综合利用工艺线,减少分拣处置规模7000t/a,改造后****经营处置规模从27000t/a降为20000t/a。改造现有重金属废物处置单元,经营规模1.7万吨/年保持不变,现有化学沉淀工艺新增产品类别,最大处置能力由0.3万吨/年增加至1.7万吨/年。改造现有废酸碱处置单元,经营规模1.8万吨/年保持不变。废包装容器处置单元经营规模由18万只/年增加至28万只/年+0.1万吨/年200L以下废小钢桶。新增一条3t/h废钢桶再生钢材产线(团粒),处理200L钢桶及200L以下废小钢桶。新增汽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单元,收集规模约5000t/a,收集的危废代码为900-214-08废矿物油、900-025-31废铅蓄电池、900-049-50废催化剂。在现有的1#车间新增废旧动力电池收集暂存,最大暂存量50t。项目新增一般固废收集处置规模1.1万吨/年,并在现有焚烧单元增加一般固废协同焚烧能力。具体建设内容 :(1)新增一般固废分拣单元,分拣规模0.2万吨/年。(2)新增一般固废制盐单元,处置规模0.9万吨/年。(3)增加一般固废焚烧协同处置,在不突破现有焚烧单元许可规模下增加一般固废焚烧协同处置。其余危废处置单元经营规模不变。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04月06日至2025年04月11日止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市**区沧海路2865****公司门卫室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清杰
邮寄地址:**市**区沧海路2865号
联系电话:151********
电子邮箱:****@sh-tianhan.com
传 真:无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临港工业废物******基地再制造能力升级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批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名称:临港工业废物******基地再制造能力升级项目(二期)
2.建设单位名称:****
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区南汇**镇**市浦****园区沧海路2865号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至止
6.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
7.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清杰
邮寄地址:**市**区沧海路2865号
联系电话:151********
电子邮箱:****@sh-tianhan.com
传 真:无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