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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快速路车辆清障、施救与保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快速路涉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车辆的清障、施救与保管服务。
拟采购的预算金额:1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快速路车辆清障、施救****机关交管部门为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违法案件,确保道路安全和交通流畅进行的一项公共服务。
**机关交管部门处置的交通违法、事故车辆相关案件中,包含了当事人及其车辆信息等个人隐私,****机关涉密信息,需要进行**内网流转。****服务中心******局,****机关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本项目近年来均****服务中心提供,从内网流转要求、保障涉案信息的安全性、本地车辆保管场地的充足与稳定性等方面出发,该企业是唯一一家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之情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服务中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开发区曙光路1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支队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地址:**省**市**区中**路439号
联系电话:137****0525
六、专家论证意见
(见附件)
附件信息:
关于****快速路车辆清障、施救与保管项目专家论证意见.pdf (154.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