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田阳区水利局关于田阳农业环保新材料产业创业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西-百色-田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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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创业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03-26 11:55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农****创业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农****创业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农****创业基地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概况

**农****创业基地项目位于**市**区田州镇风**,中心位置东经106°50′58.693″,北纬23°44′45.971″。属**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42103.62m2,建设内容包括:建设5栋标准厂房、1栋制造车间、2栋员工宿舍以及水泵房、配电房、门卫、货物检查等,配套市政道路,单幅全长782.391m,宽8m,双向双车道布置,设计时速30km/时,采用沥青砼路面。项目由主体工程区、市政道路区、表土堆放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组成,总征占地面积14.14hm2,项目总投资30978.2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500.00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项目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四、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14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表土保护率95%,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10%。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本项目建设期间土石方开挖总量为6.30万m3,回填土石方总量为6.30万m3,土石方挖填平衡,不设置弃渣场。

(六)根据《****物价局****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规定:对于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地面积计征,征收标准按1.10元/m2计列,本项目占用地面积141421.84m2,需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55564.02元。

五、依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规定,项目业主****总局****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拢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审批。

八、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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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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