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新建学生公寓工程电梯采购(安装)项目-上海政法学院新建学生公寓工程电梯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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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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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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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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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学院**学生公寓工程电梯采购(安装)项目”项目进行采购,建****学院,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特别声明:鉴于本项目标的并不构成法律规定必须招标之项目,本文件所述措辞、程序、期限等若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不符的,视为招标人组织采购之市场行为,参与各方不得据此质疑本项目采购过程、结果及其相关合同的效力。
一、项目概况
1.****学院**学生公寓工程电梯采购(安装)项目,工程地点:**区佘山镇泗陈公路 5488号。****学院**学生公寓工程位于**市**区佘山镇泗陈公路5488号,项目建设内容为两幢学生公寓和1****中心,总建筑面积1978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509.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270.61平方米,学生公寓地上十层,地下一层,****中心地上三层,地下一层。
2.招标内容:此次共采购安装为6部电梯,其中5部电梯安装于学生公寓内,A栋学生公寓包含2部客梯,B栋学生公寓包含3部电梯,****中心包含1部电梯,土建施工过程中已预留电梯井道。
本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整体深化设计;卸车、清点、货仓、现场仓储或其它存放费用、税费、检测、安装、调试、成品保护,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工作,并整理提供从产品出厂质保书、验收合格证明到调试记录、验收记录等全系列完整的资料等。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修保养服务、年检费用、长期系统软件升级等全部费用。所有配置需满足现有国家标准和规范。
本次采购的电梯为非标货物。
供货期:供货、安装、调试周期:依照工程实际进度,在买方的书面通知中规定的 105 天内完成所有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分批到货、安装、****政府部门验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以及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3.本项目拟入围1家单位。
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50万元(含税) ,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否决处理。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5、投标人为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国****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投标人为代理商:授权其投标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含【电梯安装(含修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2日,9:00至16:00(**时间)。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需在发售期内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交付招标代理机构,并按下文完成文件的购买(注: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文件),具体如下: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qq.com上传“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料应顺序编制且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按标段分别收取),售后不退。
3.上述方式为本项目领取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领取文件、支付均属无效,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本项目并获取文件的响应,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4.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对其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未在发售时间内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并拒绝向其发放文件。
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管理部****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需明确项目名称)(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1)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代理商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函需体现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
(四)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4)如中标,项目不分包、转包(招标文件明确可以分包的除外)”的承诺。
(五)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应同步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等信息。本项目如接受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递交 标书代写
1.递交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 标书代写
3.递交地址:瞿溪路801号501室会议室
4.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及副本U盘(电子版)
5.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30分 标书代写
6.开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01室会议室 标书代写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交易中心(https://www.****.com/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区佘山镇泗陈公路 5488号(项目现场)
联 系 人:姜总
电 话:188****61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瞿溪路801号501室
联 系 人:徐蕴峥、张工
电 话:135****298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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