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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有关企业按相关要求提交了延期申请材料和变更申请材料,经审查,以下公司符合劳务派遣许可延期条件和变更条件,现就办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五个工作日)。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办理事项 |
| **吉星****公司 |
****0881MA39THCT90 |
变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
| **穗****公司 |
****0881MA39TM9495 |
企业名称由******公司变更为现名称 |
| ******公司 |
****0881MA3AMF9345 |
劳务派遣许可延期为2025年04月29日至2028年04月28日 |
| ******公司 |
****0881MA7LMQ3GXH |
劳务派遣许可延期为2025年05月11日至2028年05月10日 |
| ******公司 |
****0881MA39RLMF8J |
劳务派遣许可延期为2025年04月14日至2028年04月13日 |
| **富皇****公司 |
****0881MA7JDBLW3W |
劳务派遣许可延期为2025年04月26日至2028年04月25日 |
公示期间,任何单****公司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许可有异议,请与****联系(电话:0796-****320)。
****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