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龙源内蒙古赤峰敖汉旗10万千瓦风电防沙治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审批
内蒙古-赤峰-敖汉旗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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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龙源******10万千瓦风电防沙治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7日

**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龙源******10万千瓦风电防沙治沙一体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

**市2024年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龙源******10千瓦风电防沙治沙一体化项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Usjl4MdG8fj_O5tGogXGWQpwd=zq24

提取码:zq24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函索纸质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2)建设单位地址:**自治区赤****投资促进局办公楼102室。

(3)建设单位联系人:王伦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1****1134

六、公众反馈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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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4月7日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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