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码头项目专利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本采购项目 ****恒力码头 (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 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专利服务 / (专业类别名称)进行公开询比。
1.1 采购项目名称: ****恒力码头项目专利服务询价
1.2 采购编号: ****
1.3 采购人: ****恒力码头项目
1.4 采购项目概况:2#舾装码头码头总长1018.30m,宽度为33m,码头面顶高程5.3m~5.8m,码头结构为卸荷板桩结构,码头前墙采用组合钢板桩,共包括φ1300钢管桩373根、PZ26-700钢板桩373组、φ800PHC桩792根、φ800PRC桩346根、φ1000钢管桩478根(直桩+斜桩,斜桩斜度6:1),工期为192天。码头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恒力****公司船舶制作能力,打造世界一****基地。
2.1 采购范围: 专利服务采购 。
2.2 包件划分: 1件包件 。
2.3 计划工期: 3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4月20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 ****岛 。
2.5 质量目标: / 。
2.6 安全目标: / 。
2.7 其他: / 。
3. 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 3. 1 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 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 3.3 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
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参与本包件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 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参加询 比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分包商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成交分包商的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其他要求: / 。
4. 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分包商(若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指联合体 所有成员),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 平台” ,下同)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15 时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 15 时止 (**时间、下同),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标书代写
11 日 15 时 0 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标书代写
5.2 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询比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2。
采 购 人(异议受理人): ****恒力码头项目
地 址: **省**市**岛
联 系 人: 陈宪文
电 话: 185****101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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