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单位与个人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概况
1、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市坝陵街道精耀村五组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9964.21m2,场地用地类型为乔木林地。总建筑面积4674㎡,建设猪舍3栋,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及办公综合楼、员工生活区。
设计规模:年出栏商品猪8640头。
总投资额:450万元
行业类别:畜牧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0313猪的饲养。
环评类别:报告书。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畜牧业中 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牲猪2500头(其他禽畜养殖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报告书 。。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报告,项目所在区域空气中SO2、NO2、CO、O3和PM10、PM2.5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本项目特征污染物H2S、NH3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最近的功能地表水为漳河,****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市环境质量年报》数据可知各指标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2)中II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设置4个监测点位(厂界4个),各监测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 60 dB(A),夜间 50dB(A))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土壤现状监测结果,养殖区内土壤环境质量各监测点监测值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同时也满足《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表4****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
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废气
猪舍恶臭拟采用科学喂养、通风换气、及时清除粪污、喷洒除臭剂、设置除臭墙等治理措施。污水处理系统收集池、厌氧发酵池埋于地下加盖,污水处理区域喷洒除臭剂除臭。猪粪堆存时表面应覆盖稻草、秸秆等材料,堆肥间采用生物除臭(微生物除臭液喷淋)+15m排气筒(DA001)排放,及时清运固体粪污,采用好氧堆肥方式堆肥。同时场内植树种草,加强绿化吸收减少恶臭的散发量,降低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后火炬燃烧。
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源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根据调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臭气浓度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场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度,养殖废水采用 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处理+农肥利用 的处理方式,经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叫声和设备噪声。本项目合理投喂饲料和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采用软连接、密闭罩等;厂房经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固废
固废按照 无害化、**化、减量化 原则实行管理,猪粪好氧堆肥后作为有机肥还田,沼渣清掏后作为有机肥还田;病死猪按照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防疫站工作人员及时带走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可做到零排放。
(5)地下水及土壤影响分析结论
厂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及重点防渗区,按照各分区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杜绝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对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养殖场建设项目采用 猪 酵 林 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生****基地消纳养殖肥料,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及**省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其选址符合**市畜禽养殖 三区 与区域布局方案,本项目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内,在适养区,场址选址可行,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 三线一单 的管控原则,拟定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可行,各类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较低,其潜在的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因此,只要该项目在下一步的建设和运行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本次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郭总
联系方式:191****7916
联系地址:**市坝陵街道精耀村五组
附: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养殖场项目.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