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7 1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7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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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中心**应急热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克环审字[2025]10号 | 2025.4.7 |
| 2 | ******公司****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 克环审字[2025]11号 | 2025.4.7 |
| 3 | ****公司十地银铅锌矿一采区碎石场项目 | 克环审字[2025]12号 | 2025.4.7 |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中心**应急热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意见.pdf
链接: https://pan.**.com/s/15Tpza_k0vopqoDVJFKYcWw 提取码: xbhm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公司****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pdf
链接: https://pan.**.com/s/1-ZjU41bMPd4mDuIMZbEigQ 提取码: wdi8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公司十地**一采区碎石场项目审批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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