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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下发的新环监发[2010]112号《转发环保部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验收、联网和运行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伊犁****医院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烟气总排口 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比对验收项目
地点:****开发区城**。
验收内容:****总排口有组织废气,比对监测因子主要为NOX、SO2颗粒物、含氧量、流速、湿度、温度。本次验收对NOX、SO2、颗粒物、含氧量、流速、湿度在线分析仪及数采仪配套站房进行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4年5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雷强
联系电话:181****9495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