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洪岭大道与长林路交汇处(红星佳禾国际贸易城)1幢12套商铺(二次挂牌)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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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洪岭大道与长林路交汇处(**佳禾国际贸易城)1幢12套商铺(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 资产类别(实物): 房产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方代码: ****0822MA487MLU9K
转让方类别: 法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县 挂牌价格(万元): 458.35
挂牌期间(天): 15 挂牌日期: 2025-04-07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承诺的确认。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事务所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荆正评字【2024】第073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4、受让方须同****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过户手续时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标的过户及****公司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3)标的成交后,在交付日期之前发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自标的交付之日起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涉及水、电、气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并自愿承担;转让标的以现状交割,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已完全认可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资产有瑕疵而拒绝接收,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源网站链接: https://otc.****.com/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26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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