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金属配件表面处理项目 |
**省****开发区荣兴路8号,东****公司现有厂区内(E118°28′45.671″,N37°21′53.614″) |
**** |
******公司 |
该项目为**,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地1560平方米。该项目租赁东****公司现有厂房,建设1条磷化发黑工艺生产线,****处理站,购置抛丸机、加热炉、超声波脱脂设备、空压机等设备,使用脱脂粉、磷化液、除油除锈剂、水性封闭液、油性封闭液、表调剂、硫酸、盐酸、发黑剂等进行表面处理。项目建成后,可达年表面处理石油配件4000吨、精密铸造件3000吨、汽车配件2000吨、船用五金2000吨、井下工具500吨、消防器材500吨的规模。 |
1、水污染物:综合废水(发黑磷化前水洗废水、发黑磷化后水洗废水、超声波除油废水、除油除锈废水、发黑废水、磷化废水、表调废水、活化废水、封闭废水、碱液喷淋废水、车间及地面清洗废水、槽体及挂具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处理站(规模:10m3/d;工艺:隔油+中和+化学反应一体化+压滤+砂碳滤+纳滤脱盐+RO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起通过市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除油除锈工序采用盐酸溶液,活化采用硫酸溶液,各糟体(除油槽、活化槽)一侧设吸风口,生产过程中槽体加盖封闭,除油除锈及活化产生的酸雾经吸风口经密闭管道引至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100mg/m3、0.26kg/h;硫酸雾:45mg/m3、1.5kg/h);抛丸工序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10mg/m3)。车间密闭,加强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HCl、硫酸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颗粒物:1.0mg/m3;氯化氢:0.20mg/m3;硫酸雾:1.2mg/m3)。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占地面积20m2,位于车间内部,除尘器收尘、废钢丸、废布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20m2,位于车间北侧,除油槽渣、废磷化渣、废发黑渣、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活化渣、废封闭渣、废表调渣、废渗透膜、废滤芯、废活性炭、废盐、水洗槽沉淀物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贮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4、噪声:对抛丸机、空压机等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6、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