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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行政审批许可的,****机关要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同时,在门户网站对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书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公司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4月11日(不包括周未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与****会计股联系,
联系电话087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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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