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实施情况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 名称: |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4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7日我局拟对****屠宰场建设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7日,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0-****096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
| 1 | ****屠宰场建设工程项目 | ****库仁镇 | **** | **市新美****公司 | 年屠宰羊10万只。项目内设有生产车间、冷库、办公室、周边生态环境绿化工程、污水处理系统等工程。 |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切实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屠宰车间封闭厂房,并设置风机抽风,车间臭气经收集后至“水喷淋+生物除臭”装置进行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格栅渣、污泥及时处理,安装除臭装置“喷淋水洗+生物过滤装置”进行除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要求。 2.厂界NH3、H2S、臭气浓度,采用自然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要求。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站。生产****处理站,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后,****水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