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呼自然资探协议出让〔2025〕1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厅关于优化矿业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19号)、《******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584号)、《******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512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县刘****公司刘胡梁采区深部普查项目进行协议出让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新****东街12号城建大厦
二、受让人
名称:**河县刘****公司
场所:**自治区**河县窑沟乡刘胡梁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152315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县刘****公司刘胡梁采区深部普查
勘查矿种:煤
地理位置:**自治区**河县窑沟乡刘胡梁村
面积:1.68平方公里
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拐点编号 | 地理坐标 | |
| 经度 | 纬度 | |
| 1 | 111°23′19.456″ | 39°44′03.630″ |
| 2 | 111°23′39.650″ | 39°44′09.884″ |
| 3 | 111°23′39.846″ | 39°44′44.253″ |
| 4 | 111°22′40.646″ | 39°44′48.665″ |
| 5 | 111°22′40.464″ | 39°44′15.269″ |
| 6 | 111°22′48.822″ | 39°44′07.784″ |
| 7 | 111°23′05.209″ | 39°44′09.189″ |
| 8 | 0 | 0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管理科。地址:**市新****东街12号城建大厦1811室
邮政编码:010010 电话:0471-****167
六、其他内容
深部勘查坐标范围与采矿证坐标范围有误差的,以采矿证坐标范围为准。本公示在自然**部、******厅、****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