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征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征集人”)委托,****工会APP******入驻商家征集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封闭框架协议方式征集,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工会APP******入驻商家征集项目
3、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服务对象范围:****
4、采购内容:拟通过本次框架协议征集确定80****工会APP******平台供应福利商品(不足80家的,满足本征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入围)。入围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所需费用须自行承担,征集人将不支付任何费用给入围供应商。
5、框架协议期限:入围供应商服务期限为贰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框架协议一年一签,**期限内征集人******相关管理规定对入围供应商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征集文件
1、获取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17时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https://www.****.cn/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征集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征集文件。技术支持电话:****58020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平台服务费:200元/包,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四、响应文件时间、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27日12点30分-13点3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401室
2、开启
(1)时间:2025年04月27日13点3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401室
3、份数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且U盘上需标明各家供应商名称)。
注:本次响应文件接受邮寄,请邮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公司处(邮寄地址: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志浩、毛哲宇;联系方式:178****7601、176****6040)。响应文件邮寄完成后请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最终以代理机构收到的响应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现场每家供应商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在会议室应保持安全距离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五、公告期限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征集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5-****6382
办公地址:**市**区**北路202号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郑兴东
征集文件编制:黄志浩、毛哲宇
联系电话:178****7601、176****6040
办公地址:**省**市**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有关本次征集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公告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