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局部更新工作专项资金购买计划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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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基准地价局部更新工作专项资金购买计划
发布时间:2025-04-07 16: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心**基准地价局部更新工作专项资金购买计划;

购买主体:****;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121A2006(土地储备服务:土地评估、等级评定服务);

预算资金:本项目总预算资金为35.4万元,从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项目“自然**和规划领域以前年度合同款”两个子项目中(2021年签署的**市详细规划相关研究及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合同19.8万元、2024年签署的**市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运维管理15.6万元)调剂安排35.4万元中列支。

二、购买内容

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615号)和《******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2〕523号)文件要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每三年应全面更新一次,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中心**(含主城5区、3个开发区及空港经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为2023年1月1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市场变化,为确保基准地价成果的现实性、有效性和指导性,2025****中心**(含主城5区、滇池旅游度假区、****开发区、****开发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及空港经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局部更新,使成果更具有现实性、有效性和指导性。

三、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115号)文件精神,服务类“拟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单位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州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批准”。****结合项目实际,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符合本次项目条件的服务单位。

五、目标要求

在2023****中心**(含主城5区、滇池旅游度假区、****开发区、****开发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及空港经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基础上进行局部更新,对商业服务业用地(商服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调整,提交成果符合国家、省、市规定要求,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顺**过验收。

六、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 ****

地 址: ******中心4号楼5楼

联 系 人: 李爽

电 话: ****0631

邮 箱: ****@163.com

****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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