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对下列宣传物资进行院内比选,欢迎具有意向、****公司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宣传物资:
二、参加比选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凡****公司,请参加比选会时将响应材料(一正六副,需做好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现场递交。
(二)比选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比选资料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单、材料样板(报价含:印单位名称、LOGO、地址、电话、宣传字样等内容所需费用);
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
5.比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对所报项目总价格、公司资质、服务承诺、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在有效比选范围内以总得分最高者为预中标人。
四、比选时间、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5年4月16日下午16:00 (如改期另行通知)
(二)比选地点:******办事处****中心(五楼会议室)
五、参加比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报名地点:******办事处****中心(**市**区飞龙路7号),业务综合楼 4楼 中心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772-****081。
六、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报名函(详见附件1)、营业执照、法人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产品样板,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得参与报名。网页打印件须显****公司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以上报名材料全部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如有不详之处可联系电话:0772-****081。
附件1:报名函(**)
链接:https://pan.**.com/s/1PYNLljadnniDx8p1H-nQvA
提取码:5q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