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莲塘03编制单元01街区蓝屋路及其衔接蓝花巷、黄母路竖向高程调整图则》经贺****领导小组2025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厅****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市莲桂产业园西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中心**莲塘03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前蓝屋路与蓝花巷交叉口的设计标高为132.77;蓝屋路与**路交叉口的设计标高为127.08;蓝屋路与蓝花巷交叉口的设计标高为125.90。
调整内容:根据莲桂产业园开发时序,**区现代管委****园区土方,申请将两条横向道路(黄母路、蓝花巷)及纵向的蓝屋路标高抬高5-8米不等,周边地块也结合道路标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地块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等不改变,蓝屋路与蓝花巷交叉口的设计标高为141.50;蓝屋路与**路交叉口的设计标高为134.50;蓝屋路与蓝花巷交叉口的设计标高为131.73。
三、公示地点
(一)**日报。
(二)****网站http://hz.****.cn/。
(三)**市东融国际万物**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按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利害关系证明等材料)送达或发邮件到****专项规划科(地址:**市**大道403号,电话:****832,邮箱:hzzrzyzxgh@gxj.****.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4.调整前雨水工程规划图
5.调整后雨水工程规划图
6.调整前污水工程规划图
7.调整后污水工程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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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