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4月份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年度4月份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芗****后井新村5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度4月份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委托****采用书面推荐方式组织2025年度4月份医用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所属行业 |
| 1 |
1-1 |
全自动生化仪 |
1台 |
380000 |
否 |
479000 |
工业 |
| 1-2 |
双目视力筛查仪 |
1台 |
99000 |
否 |
工业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a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b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②a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b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采购人:****
地址: **市**县西埔镇中兴街康福巷1062号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0596-****317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芗****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
项目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0596-****744
6、获取采购文件:2025年 04月07 日 至2025年04月09日(正常上班时间)
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文件地址:**市芗****后井新村50号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7、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4月11日15:00时(**时间)之前提交到**市芗****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号,未在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8、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11日15:00时,地点:**市芗****后井新村50号(瑞景苑A幢斜对面)。标书代写
9、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