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标准化物证室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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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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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标准化物证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025号-1 ****标准化物证室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市**区博颂路16号**名典1号楼8单元7楼155室 509,800.00 评审总得分:97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巧芳(组长)、王赟、蔡凌洋(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5,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成交供应商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716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河图路与**路交汇处西南侧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9-****5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丽春西路19号南峰园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1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1089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07
中标通知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标准化物证室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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