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休闲渔业发展水平,促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财政厅 ****渔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财规﹝2022﹞25号)、《****财政厅 ****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80号)和《****渔业局关于下发2024年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细化安排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5年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省“水乡渔村”****基地创建指南》,省级“水乡渔村”有效期为五年,本次提升改造项目申报对象为第十三批至第十七批省级“水乡渔村”,优先支持2024年度新获评的省级“水乡渔村”。
二、补助内容和标准
补助总金额为30万元,通过市级项目评审后支持2家省级“水乡渔村”****基地,对丰富渔业休闲内涵,有效提升休闲和旅游服务品质且未获得过补助资金的新增“水乡渔村”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补助,项目建设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算,需在2025年底完成验收。已获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补助标准每家15万元,新增投资不低于150万元,按照“先建后补”方式,项目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15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县(市、区)及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企业(详见附件1),抓紧组织2025年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25年4月20****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的项****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审核盖章的申报表(详见附件2),以及相关附件一式五份寄至****渔业科,同时提醒申报企业准备好评审所需PPT,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建勇;联系电话:0599-****071;寄件地址:**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2号商务写字楼3单元B213室。
附件:1.**市省级“水乡渔村”****基地名单(第十三批至第十七批)
2.**市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休闲渔业)申请表
**** ****财政局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