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司缝制二车间(五监区)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受托,对**省******公司缝制二车间(五监区)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省******公司缝制二车间(五监区)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1.2 采购范围:拟对缝制二车间(五监区)进行屋面防水维修,主要施工内容为车间中间跨屋面满铺SBS防水卷材(尺寸12*60m),施工面积约761平方米。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1.3 工期:自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
1.4 预算(最高限价):5.4万元人民币,超出此价格,报价无效。
1.5 项目地点:**省******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26日14时50分
3.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在询价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4.1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14时50分
4.2 提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优质采客户端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系统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响应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5年3月26日14时50分
5.2 地点:采购人开标室
6.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和**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省******公司
地址:**市环湖东路168号
****招标办: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551-****8068 153****8602
技术咨询联系人:姚先生 177****8213
7.2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市**新区金融港A11幢2楼优质采
联系人: 范工
电 话: 0551-****4037
**省******公司缝制二车间(五监区)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省******公司缝制二车间(五监区)屋面防水维修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成交人已经确定。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单位:****
成交金额:叁万壹仟捌佰贰拾壹元陆角(31,821.60元)
****
2025年03月28日
**省******公司缝制二车间(五监区)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 ****受委托,就**省******公司缝制二车间(五监区)屋面防水维修项目(采购编号:****)进行询价。
****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省******公司缝制二车间(五监区)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2、拟成交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叁万壹仟捌佰贰拾壹元陆角(31821.6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世丰****公司,最终报价为(人民币):叁万陆仟捌佰元柒角玖分(36800.79元)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采购内容:拟对缝制二车间(五监区)进行屋面防水维修,主要施工内容为车间中间跨屋面满铺SBS防水卷材(尺寸12*60m),施工面积约761平方米。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5、评审时间:2025年03月26日
6、预算金额:54000.00元人民币
公示期:自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3月27日
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1357
本公示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com)、**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202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