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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改革办关于调整优化集成改革试点相关事宜的通知》(雅改办〔2024〕7号)、《****环境局关于委托********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雅市环函〔2024〕101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4月8日受理《****大数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8-2025.4.14(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5-****710
通讯地址:**市经开区滨**路11号孵化园1号楼
邮编:625100
受理环评报告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数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大道17号
三、建设单位:****开发区雅云****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附件:****大数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公示。
2.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