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龙村设施蔬菜大棚项目 比选公告
1.竞争性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 水龙村设施蔬菜大棚项目 ,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运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点:**区水龙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大棚共计7栋,总面积约13472.00㎡。主要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道路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水肥一体化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77.376615万元。
2.4 比选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工程施工:本工程施工图所示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运营部分:负责水龙村设施蔬菜大棚的运营工作,制定运营方案,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5 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运营周期:15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运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比选项目中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5 年 4 月 8 日)起至比选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前,在****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领取资料时请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4.2 投标人可向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 年 4 月 9 日 12 时 00 分(**时间)前。
4.3 比选人应于 2025 年 4 月 9 日 18 时 00 分(**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tongliang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4 日 9 时 30 分至2025 年 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会议室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 **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tongliangweb/) 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街道翠英村
联 系 人:唐老师
电 话:023-****1908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双碑街道嘉汇路35号附153号
联 系 人:蔡老师
电 话:138****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