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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九和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关于报审**县九和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县九和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9-441621-04-01-781060)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九和镇圩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①圩镇风貌提升:入口通道提升工程、光巷街道路改造及房屋风貌提升(九和镇老圩街沥青路及人行道提升工程(二期))、九和生态公园入口节点提升及河道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县九和镇红****活动中心节点工程)、圩镇**街及老圩街规范提升工程(九和镇圩镇广告招牌(二期)工程)、圩镇街道房屋风貌提升工程、圩镇房屋彩绘工程、圩镇客厅内部提升工程、圩镇客厅提升工程等;②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含三线整治、垃圾收集点整治工程及垃圾桶更新整治工程、垃圾转运站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公共厕所整治工程、现状雨污管网维护工程等;③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圩镇集中供水管网提升工程、圩镇巷道硬底化工程、停车场建设、****中心至金光大道接驳处路段道路提升工程、防灾减灾项目建设、“三所学校”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卫生院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工程、****中心升级改造工程等;④其他附属工程。。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5033.2102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4685.97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7.237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争取上级支持,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五、请按照环境**、**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六、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法人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七、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县九和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局、税务局、统计局,****分局,蓝诗、运畅同志。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执行。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