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镇环城村十里江湾小区北面 G〔2020〕32号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条件
(一)出让宗地成交后,若宗地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二)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路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计算容积率的面积20%。
(五)出让地块总用地界线范围内建设用地界线范围外的规划市政道路由竞得人负责出资建设,****政府所有。
(六******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4〕 231号文、****建设局出具的北住建房条〔2024〕5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以及凡在我市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造成土地闲置等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宗地建设配套要求地块范围内的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出让地块范围内的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要求、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要求、配套设施建成后产权界定及移交、人防设施要求、文物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建筑节能要求等详见北住建房条〔2024〕5号文。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六、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七、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后,剩余的****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九、缴纳交易服务费
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由出让人(委托方)和竞得人各承担50%,土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物价局关于**国土**有形市场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09)443号)及《****改革局关于**市土地一级市场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北发改收费〔2025〕2号)规定执行。土地交易服务费自拍卖交易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十、拍卖时间2025年4月30日上午10时。
十一、拍卖****客运站****中心三****交易中心。
十二、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双休日除外****客运站****中心三****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下午18时00分。标书代写
十三、出让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9日(双休日除******局****中心领取拍卖文件。
十四、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 ****中心
帐 号852********000002447
开户银行****银行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和土地出让价款,剩余的****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十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局组织实施,****中心具体承办。
十六、联系方式
******局**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774、****105;联系人莫先生、严先生。
十七、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
(二)****门户网站(http://www.****.cn/)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