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平陆运河航道工程№.HD1标段第三批项目临时用地延期的批复

审批
广西-南宁-青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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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道工程№.HD1标段第三批项目临时用地延期的批复
2025-04-08 09:51

中****公司:

送来申请****航道工程№.HD1标段第三批临时用地延期的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延期使用横州市新福镇****公司申请的****航道工程№.HD1标段第三批项目临时用地的材料堆场、施工便道,面积共计39.0836公顷(已扣除不再使用的0.4316公顷),涉及占用耕地9.0950公顷(其中水田8.7116公顷、旱地0.3834公顷)、果园0.1710公顷、林地29.5308公顷、农村道路0.0881公顷、水渠0.1269公顷、设施农用地0.0139公顷、公路用地0.0579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你公司应严格根据批复用途使用土地,不扩大用地规模和使用范围。同时,对于不再使用的0.4316公顷施工便道用地,你公司应根据原批复要求在2026年3月前完成复垦工作。

三、你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出售、抵押或转让;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制梁场、拌合站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今后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时,你公司必须无条件按要求搬迁。

四、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你公司必须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严格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五、临时使用林地在批准期限届满后,需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后方可使用。

六、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延期至2026年3月9日,复垦期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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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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