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政务公开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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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政务公开咨询服务;

3.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4.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31日;

5.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4月7日;

6.预中标人:**互联****公司;

7.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玖仟元整(¥279000);

8.预中标候选人:****;

9.招标(采购)人名称:****;

10.地址:**县水湖镇**路85号;

11.公告期限: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水湖镇**路85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51-****830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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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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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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