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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水厂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取水许可证的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经现场核验,我局同****水厂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取水许可证。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水厂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取水许可证编号为“****”,项目年取水量为702万立方米,取水地点位于**市六亩****水库,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
二、退水方式以及退水保障措施。你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水**和水生态保护措施,加大取水水**保护力度,加强取水水质监测,确保取水水源的水环境水生态安全。
三、你单位应切实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制定节水方案,落实节水措施,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对用水情况进行水平衡测试,改进用水工艺或者方法,提高水**利用率,确保符合用水定额标准;应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取用水台账。
四、基****水厂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发证当年计划水量。你单位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按照我局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我局批准。
五、你单位应定期对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可靠;若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应在规定期限内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将按照取水设施日最大取水能力核算取水量。
六、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水**税征收标准、要求缴纳水**税。
七、该项目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水利站按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到我局办理延续取水许可手续。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论证,重新申请取水;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九、你单位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关于****市一水厂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取水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