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采购更正公告(BA202500201)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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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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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采购(****)更正

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采购》(****)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项目交易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承销费率

投标报价(%)

承销费

总价投标报价(小写)

承销费总价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本次投标报价以承销费率和承销费总价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与本次债券发行承销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债券承销费用。

投标人的承销费率投标报价及暂定承销费总价投标报价均不得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招标限价,否则将作废标处。

招标限价如下:

1.本项目的承销费率招标限价0.15%/年;

2.本项目承销费总价招标限价为630万元,计算方式以实际发行总金额(暂定申报金额8.4亿元)和债券发行期限(5年)为计算基础。

暂定承销费总价投标报价=承销费率投标报价*实际发行总金额(暂定申报金额8.5亿元)*债券发行期限(5年)

3.承销费支付方式:债券发行成功后按年支付(一年一付),首年承销费由成交供应商在当期债券发行缴款日从募集资金中扣收,剩余承销费按年由采购人在当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对应的缴款日(到期还本付息日除外)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具体以成交后签订的承销协议为准。

每年承销费支付金额=当期债券存续余额*承销费率,该承销费用包含增值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变更为:

(一)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项目交易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承销费率

投标报价(%)

承销费

总价投标报价(小写)

承销费总价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本次投标报价以承销费率和承销费总价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与本次债券发行承销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债券承销费用。

投标人的承销费率投标报价及暂定承销费总价投标报价均不得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招标限价,否则将作废标处。

招标限价如下:

1.本项目的承销费率招标限价0.15%/年;

2.本项目承销费总价招标限价为630万元,计算方式以实际发行总金额(暂定申报金额8.4亿元)和债券发行期限(5年)为计算基础。

暂定承销费总价投标报价=承销费率投标报价*实际发行总金额(暂定申报金额8.4亿元)*债券发行期限(5年)

3.承销费支付方式:债券发行成功后按年支付(一年一付),首年承销费由成交供应商在当期债券发行缴款日从募集资金中扣收,剩余承销费按年由采购人在当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对应的缴款日(到期还本付息日除外)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具体以成交后签订的承销协议为准。

每年承销费支付金额=当期债券存续余额*承销费率,该承销费用包含增值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开评标时间变更

(1)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4月24日**时间 14 :00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时间 14 : 30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2025年4月24日**时间14 : 30标书代写

三、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2025年4月8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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