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千伏望高输变电工程施工(电气劳务分包)
澄清修改
各潜在供应商:
**110千伏望高输变电工程施工(电气劳务分包),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标书代写
一、有效报价修改为:“采用下浮率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下浮率不低于5%的为有效报价。设置成本警示价,规定报价下浮率大于10%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经评审通过后方可视为有效报价)”。
二、价格评审办法修改为:“合理均价基准差径靶心法:
评审价=1-下浮率。如下浮率为8%,则评审价为1-0.08
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
报价得分=满分-满分×n×|供应商的评标价-基准价|/基准价,当供应商的评标价>基准价时,n=2;当供应商的评标价≤基准价时,n=1。标书代写
注:报价得分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报价得分为负分时,则按零分计算。”。
三、采购应答函修改为:
采购应答函
****:
1. 根据已收到的 **110千伏望高输变电工程施工(电气劳务分包)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相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下浮率 %的报价完成(标段名称),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质量控制目标: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安全控制目标: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2. 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3. 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采购文件要求工期(或交货期、服务期)内完成并移交整个项目;
(4)响应文件有效期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5)在实施期间严格执行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如若违反相关条款,自愿接受相关的处罚;
(6)在参加承包商评价和采购应答中,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接受停止投标资格的处罚;
(7)配合采购人依法实行工人工资代发制度;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9)我方愿意成交的标段优先顺序为:标段XX、标段XX。
4. 当我方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我方授权评审工作组按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3 项规定对我方报价进行修正,并承诺接受由此修正后的报价。如我方违反,自愿接受相关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对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供应商: (盖单位章或电子印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中其他相关内容与本澄清修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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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