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 137万吨/年炭化室高度7米顶装焦炉及配套 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建设项目

审批
山西-忻州-忻府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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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262360L赵本宁
张书华**省**市**区
**市**区兰村乡西曲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137万吨/年炭化室高度7米顶装焦炉及配套 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建设项目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C2521-C2521-炼焦
**省**市**区 ****开发区****园区
经度:112.72685 纬度: 38.34183****生态环境厅
2022-07-25
晋环审批函〔2022〕355号****
2024-04-19355000
39743.58****
911********262360L**晋环科源****公司
911********7369137******公司
911********60433XL2024-08-01
2024-08-012025-02-18
2025-03-072025-04-07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产能置换“上**小”焦化及焦化延伸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实际建设137万吨/年2×59孔JNX3-70-1D型多段单热式顶装焦炉,配套焦炉煤气联产20万吨/年甲醇、6万吨/年合成氨及3000Nm3/h氢能工程
无变动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产能置换“上**小”焦化及焦化延伸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实际建设137万吨/年2×59孔JNX3-70-1D型多段单热式顶装焦炉,配套焦炉煤气联产20万吨/年甲醇、6万吨/年合成氨及3000Nm3/h氢能工程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59孔JNX3-70-1D型多段单热式顶装焦炉、1×200t/h干法熄焦装置及1×140t/h备用干熄焦装置、煤气净化、化产回收等设施;配套建设焦炉煤气联产20万吨/年甲醇、6万吨/年合成氨及3000Nm3/h氢能工程2×59孔JNX3-70-1D型多段单热式顶装焦炉、1×200t/h干法熄焦装置及1×140t/h备用干熄焦装置、煤气净化、化产回收等设施;配套建设焦炉煤气联产20万吨/年甲醇、6万吨/年合成氨及3000Nm3/h氢能工程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59孔JNX3-70-1D型多段单热式顶装焦炉、1×200t/h干法熄焦装置及1×140t/h备用干熄焦装置、煤气净化、化产回收等设施;配套建设焦炉煤气联产20万吨/年甲醇、6万吨/年合成氨及3000Nm3/h氢能工程2×59孔JNX3-70-1D型多段单热式顶装焦炉、1×200t/h干法熄焦装置及1×140t/h备用干熄焦装置、煤气净化、化产回收等设施;配套建设焦炉煤气联产20万吨/年甲醇、6万吨/年合成氨及3000Nm3/h氢能工程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装煤采用顶装方式;煤气净化采用冷鼓、脱硫、蒸氨、硫铵、终冷洗苯、粗苯蒸馏工艺,化学产品包括焦油、粗苯、硫铵、硫磺等;剩余焦炉煤气送往甲醇装置进行综合利用装煤采用顶装方式;煤气净化采用冷鼓、脱硫、蒸氨、硫铵、终冷洗苯、粗苯蒸馏工艺,化学产品包括焦油、粗苯、硫铵、硫磺等;剩余焦炉煤气****园区15000Nm3/h作为园区天然气供给不足时的补充气源,其余煤气送甲醇项目综合利用,未新增污染物及排放量,已编制《****外供清洁燃料气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通过技术审查;其余与环评一致
面对园区天然气管网铺设不完善且供应不足的现状,以及环评批复焦炉煤气不外供的要求,****园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及地方经济发展考虑,****政府****管委会要求,自主投入资金进行甲醇原料气精脱硫装置技术改造,将焦化工程的剩余焦炉煤气全部进行精脱硫净化,总硫达到0.1ppm以下,作为园区天然气供给不足时的补充气源,可外供气量15000Nm3/h。此外,当甲醇计划性停车检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通过调节焦炉生产负荷、调整配煤比例、启用备用燃气锅炉等措施,确保煤气不放散。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分析,精脱硫后的甲醇原料气硫含量极低,低于天然气的含硫量,相比燃烧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量有明显降低,减排效果显著,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通过对精脱硫装****园区企业供应清洁燃料气,技术合理成熟,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符合“****政府关于印发**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7号)中的清洁低碳能源政策要求,****园区企业正常生产、活跃地方经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园区招商引资、保持就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装煤采用顶装方式;煤气净化采用冷鼓、脱硫、蒸氨、硫铵、终冷洗苯、粗苯蒸馏工艺,化学产品包括焦油、粗苯、硫铵、硫磺等;剩余焦炉煤气送往甲醇装置进行综合利用装煤采用顶装方式;煤气净化采用冷鼓、脱硫、蒸氨、硫铵、终冷洗苯、粗苯蒸馏工艺,化学产品包括焦油、粗苯、硫铵、硫磺等;剩余焦炉煤气****园区15000Nm3/h作为园区天然气供给不足时的补充气源,其余煤气送甲醇项目综合利用,未新增污染物及排放量,已编制《****外供清洁燃料气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通过技术审查;其余与环评一致
面对园区天然气管网铺设不完善且供应不足的现状,以及环评批复焦炉煤气不外供的要求,****园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及地方经济发展考虑,****政府****管委会要求,自主投入资金进行甲醇原料气精脱硫装置技术改造,将焦化工程的剩余焦炉煤气全部进行精脱硫净化,总硫达到0.1ppm以下,作为园区天然气供给不足时的补充气源,可外供气量15000Nm3/h。此外,当甲醇计划性停车检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通过调节焦炉生产负荷、调整配煤比例、启用备用燃气锅炉等措施,确保煤气不放散。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分析,精脱硫后的甲醇原料气硫含量极低,低于天然气的含硫量,相比燃烧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量有明显降低,减排效果显著,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通过对精脱硫装****园区企业供应清洁燃料气,技术合理成熟,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符合“****政府关于印发**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7号)中的清洁低碳能源政策要求,****园区企业正常生产、活跃地方经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园区招商引资、保持就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炼熄焦环节。2023年5月前完成2座焦炉分别整体加罩封闭工作。2023年8月前建成1×140t/h备用干熄焦装置。焦炉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采用“废气循环+多段加热”低氮燃烧技术;焦炉烟气采用采用“SDS钠基干法脱硫+SCR除尘脱硝一体化”工艺;装煤采用密封除尘装煤车,螺旋给料、顺序装煤并配合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及高压氨水喷射负压抽吸实现无烟装煤。装煤、推焦机侧烟气导入机侧地面站处理,推焦焦侧烟气导入焦侧地面站处理,机侧、焦侧和干熄焦地面站均采用“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中心**较近,选址较为敏感,因此,各污染物排放在达到《关于优化调整全省重污染天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环发〔2022〕15号)绩效分级A级企业标准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加严措施,焦炉烟气在基准含氧量为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分别不高于5mg/m3、13mg/m3、45mg/m3、55mg/m3;装煤炉头烟、推焦、千熄焦地面站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分别不高于7mg/m3、18mg/m3;氨逃逸浓度不高于8mg/m3。 (2)煤气净化环节。煤气净化各贮槽放散气体经压力平衡系统送负压煤气管道;硫铵于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两级喷淋洗涤处理后排放;脱硫再生尾气送干熄炉空气导入口。上述工序中相关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号)中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 (3)甲醇合成氨及提氢生产环节。综合加热炉及焦炉气加热炉燃用甲醇合成闪蒸气、PSA提氢解析气等洁净燃料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尾气经30m高排气简排放;甲醇合成闪蒸气、精馏不凝气、PSA提氢尾气、含氨闪蒸气、氢气纯化解析气等送燃料气管网不外排。甲醇储罐采用内浮顶罐+氮气密封,呼吸废气采用“水洗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甲醇装车逸散气采用水洗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液氨罐弛放气送至洗氨罐洗涤后,不凝气送氨火炬燃烧;液氨装车逸散气由油气回收装置回收返回氨罐。项目甲醇合成氨及提氢工程须按照承诺在2023年8月前建成投运。 (4)备煤、焦处理及无组织排放环节。物料贮存设置全封闭精煤大棚、焦棚及火车装焦仓,配套自动喷雾抑尘装置,转运采用封闭皮带通廊;炼焦煤及焦炭全部采用铁路运输;精煤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精煤转运站设置千雾抑尘装置,焦炭转运站和筛焦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对涉及V0Cs物料等储存、输送:工艺过程、废水等提出管控要求,建立设备和管线的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建立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情况监控点,定期实施监测。实施厂区及周边道路硬化,并定期清扫、酒水;厂区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该项目生产****公司134万吨/年捣固焦****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240m3/h(2×120m3/h)污水生化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A/O生化处理+HOK生化流化床”工艺);1****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 46m3/h(1×240m3/h+1×220m3/h),处理工艺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1套处理能力为15m3/h的蒸发结晶分盐系统(采用“纳滤分盐+三效蒸发”工艺)。煤气净化产生的煤气管道冷凝液、终冷冷凝液、剩余氨水、粗苯分离水等经蒸氨处理后与炼熄焦水封水、地坪冲洗水、甲醇生产废水、生活****处理站酚氰废水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出水送1×240m3/h中水回用处理系统;煤气净化循环水系统、制冷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余热锅炉排水、甲醇合成氨循环排污水等清净废水送1×220m3/h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后浓水经浓缩后送蒸发结晶分盐系统处理。全厂废水不外排. (2)切实加强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按照报告书要求建设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开发区****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在牧马**侧设置事故堤坝,健全开发区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水体。开发区水环境防控体系未建成之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焦油渣、蒸氨残渣、酸焦油、脱苯残渣废活性炭、废焦炭等送掺煤炼焦系统进行回收利用,脱硝废催化剂、废甲醇合成催化剂、废合成氨催化剂、机修废机油等危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焦炉烟气废脱硫剂,主要成分是硫酸钠等,暂按危废管理,厂区暂存,待项目投运后根据其属性鉴别结果进行合理处置。备煤系统除尘灰掺煤炼焦不外排;焦处理系统除尘灰外售。今年12月底前建成甲醇合成氨区域600m2的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时首选低噪声设备;对较大功率的鼓风机、压缩机、泵类等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需排气放空的设施,应采用加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破碎机、振动筛、各类泵等设备安装时,在基座下设置减振基础降噪;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进行隔振处理;在总图布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绿化植物吸收噪声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同时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或将高噪声设备集中以便于控制,以起到降噪的作用等。 5.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止污染物产生跑、冒滴、漏现象。项目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将煤气净化装置区、储罐区、初期雨水池、焦炉装置区、事故水池和各种液体物料、污水、废液的地下输送管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其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将甲醇合成氨氢能装置区、空分装置区、罐区基础外其他区域、循环水区域等装置区作为一般防渗区,其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建立相应的地下水和士壤的跟踪监测制度,制定风险预警方案,及时发现污染并及时控制。 为保证**区长久供水需求和安全,****政府须严格落实《关于置换**市**区豆罗水源地1#-5#水井的报告》,永久关停1#-5#水源井,并将其中一口井作为水质监测井同时,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设置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并定期开展人工监测,严防地下水污染。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炼熄焦环节。焦炉加罩封闭建设已完成;焦炉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采用“废气循环+多段加热”低氮燃烧技术;焦炉烟气采用“钙基干法脱硫+SCR除尘脱硝一体化”工艺;装煤采用密封除尘装煤车,螺旋给料、顺序装煤并配合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及高压氨水喷射负压抽吸实现无烟装煤;装煤、推焦机侧烟气导入机侧地面站处理,推焦焦侧烟气导入焦侧地面站处理,机侧、焦侧和干熄焦地面站均采用“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焦炉烟气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分别不高于5mg/m3、13mg/m3、45mg/m3、55mg/m3;装煤炉头烟、推焦、干熄焦地面站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分别不高于7mg/m3、18mg/m3;氨逃逸浓度不高于8mg/m3。 (2)煤气净化环节。各贮槽放散气经压力平衡系统,通过氮封系统的前后两个调节阀稳压后接入鼓风前负压煤气管道;硫铵干燥采用旋风除尘+两级尾气洗涤处理;脱硫再生尾气经碱洗+酸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送干熄炉。上述工序中相关污染物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相关要求,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号)已废止。 (3)甲醇合成氨及提氢生产环节。综合加热炉及焦炉气加热炉燃用甲醇合成闪蒸气、PSA提氢解析气等洁净燃料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尾气经30m高排气简排放,与批复要求一致;甲醇合成闪蒸气、精馏不凝气、PSA提氢尾气、含氨闪蒸气、氢气纯化解析气等送燃料气管网不外排,与批复要求一致。甲醇储罐呼吸废气及甲醇装车逸散气收集回收后返回燃料气管网,不外排;液氨罐弛放气送至洗氨罐洗涤后,不凝气送氨火炬燃烧,与批复要求一致;液氨装车逸散气由油气回收装置回收返回氨罐,与批复要求一致。项目甲醇合成氨及提氢工程已建成投运,与批复要求一致。 (4)备煤、焦处理及无组织排放环节。精煤储存于全封闭的储存库中,出入口设有卷帘门,库内设置可覆盖全场的雾炮喷淋+干雾抑尘装置;焦炭储存依托134万吨捣固焦化项目的火车装焦仓及环保焦棚,焦炭转运采用封闭皮带通廊;大部分炼焦煤及全部焦炭采用铁路运输;精煤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精煤转运站设置干雾抑尘装置,焦炭转运站和筛焦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已开展LDAR检测修复工作。厂区及周边道路已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厂区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依托134万吨/年捣****处理站已建成投运,于2024年5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焦化厂区建成一座3800m3初期雨水池、一座5300m3事故水池;甲醇厂区建成一座2000m3初期雨水池、一座7300m3事故水池;已设立容量为10000m3的园区事故应急水池,构建了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满足本项目极端事故状态下废水收纳能力。由于本项目厂址高程低于厂界外区域,禹王公司厂区处于周边地势的最低点,三级事故水池旁道路高程807.4m,东厂界围墙进行了防渗处理,采用P8防渗水泥施工,围墙外为农田和树林,其高程为809.5~812.1m,因此当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不会溢流出厂界至牧马河。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焦油渣、蒸氨残渣、酸焦油、脱苯残渣废活性炭、废焦炭等送掺煤炼焦系统进行回收利用,脱硝废催化剂、废甲醇合成催化剂、废合成氨催化剂、机修废机油等危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焦炉烟气脱硫灰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备煤系统除尘灰掺煤炼焦不外排;焦处理系统除尘灰外售。由于焦炉烟气脱硫灰经鉴定后不属于危废,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在一般固废库进行暂存;甲醇生产产生的废催化剂、废脱硫剂等危险废物产生周期较长,且产生后立即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基本不会暂存,仅有产生周期较短且量小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需要暂存,故在甲醇厂区建设了一座300m2危废暂存间,能够满足甲醇生产的危险废物暂存需求,若甲醇危废间周转不畅时****焦化厂区危废间,变动合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建设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强化个体防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屏蔽等措施。 5.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施工阶段已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具体防渗措施满足环评批复要求。综合全厂考虑已设立11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豆罗水源地1#-5#水源井已关停,将其中的5#水井做为水质监测井。本项目验收引用了《****134万吨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地下水监测数据,并检测了豆罗水源地5#水井水质,结果显示均符合地下水III类指标。****公司已完成6眼新水源井的打井工作,****公司进行后续工作。
(1)新增一套钙基脱硫剂备用设施,高活性、高比表面积的氢氧化钙具有多孔、高活性、好分散、高利用率、脱硫效率高、无CO2排放,且后续副产品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可用作**利用,与小苏打相比脱硫效果不会降低,具有成本优势,认可变动。 (2)甲醇区域实际建设一座300m2危废暂存间。焦炉烟气脱硫灰经鉴定后不属于危废,按照一般固废处置,脱硫灰委托利用,可在一般固废间暂存,无需在危废间暂存;甲醇生产产生的废催化剂、废脱硫剂等危险废物产生周期较长,且产生后立即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基本不会暂存,仅有产生周期较短且量小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需要暂存,故在甲醇厂区建设了一座300m2危废暂存间,能够满足甲醇生产的危险废物暂存需求,若甲醇危废间周转不畅时****焦化厂区危废间,变动合理。 (3)脱硫再生尾气实际采用“碱洗+酸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尾气送干熄炉空气导入口,实际建设内容比环评建设内容增加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环保设施加严,变动合理。 (4)甲醇储罐采用内浮顶罐+氮气密封,呼吸废气经压力平衡管道送往燃料气管网.此环节属于密闭系统,污染物产生较少,采用燃烧法处置,属于可行技术,变动合理。 (5)甲醇装车逸散气收集后送往燃料气管网,此环节污染物产生较少,做好密封的同时采用燃烧法处置,属于可行技术,变动合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严格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焦炉烟肉、推焦焦侧地面站、焦炉机侧地面站、干熄焦地面站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环评报告书通过计算确定了本项目环境防护区域,此防护区域内无村庄居民。下步,你****人民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3)加强大宗物料及产品的运输方式管控,充分发挥现有铁路专运线运能,同步配套建设铁路发运站至厂区的煤焦封闭皮带通廊,确保物料运输满足晋环发[2022]15号文中的清洁运输管控要求。 (4)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你公司须按照承诺,于今年8月底前和10月底前分别关停拆除2×50孔4.3米焦炉和2×72孔4.3米焦炉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认真开展拆除后场地的环境评估及土壤治理修复工作 (6)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污染物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70.02吨/年、SO2 101.63t/a、NOx133.65t/a、V0Cs260.0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政府出具了《关于****134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137万吨/年炭化室高度7米顶装焦炉及配套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的函诺函》,制定了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削****公司现有4.3米焦炉及晋控电力****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腾出的削减量,****政府要按照承诺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运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建设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标志牌;焦炉烟囱、推焦焦侧地面站、焦炉机侧地面站、干熄焦地面站、焦炉气加热炉、综合加热炉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3)本项目焦炭直供****钢铁企业,可全部采用铁路运输;炼焦煤来自**、**、**,距离较近,未能全部采用铁路运输,公路运输采用国六排放标准的货车;已建设铁路发运站至厂区的煤焦封闭皮带通廊,洗精煤由火车运输至厂内封闭卸煤棚,通过约850m长的封闭皮带通廊输送至封闭堆取料棚;焦炭通过约300m长的封闭皮带通廊送至火车装焦仓或环保焦棚,通过铁路运输出厂;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在厂区出口设置自动感应式洗车平台,并采取保温措施可保证冰冻季节能够正常使用 (4)已编制完成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140902-2024-041-H) (5)2×50孔4.3米焦炉和2×72孔4.3米焦炉分别于2022年8月和2022年10月关停,并完成了《****4.3米捣固焦化项目装置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4.3米捣固焦化项目装置拆除活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工作,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 (6)****原120万吨/年炭化室高4.3m焦化项目已完全关停并拆除,已落实了区域削减措施;晋控电力****公司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变更了排污许可证,落实了区域削减措施。至此,本项目区域削减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炼熄焦环节。2023年5月前完成2座焦炉分别整体加罩封闭工作。2023年8月前建成1×140t/h备用干熄焦装置。焦炉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采用“废气循环+多段加热”低氮燃烧技术;焦炉烟气采用采用“SDS钠基干法脱硫+SCR除尘脱硝一体化”工艺;装煤采用密封除尘装煤车,螺旋给料、顺序装煤并配合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及高压氨水喷射负压抽吸实现无烟装煤。装煤、推焦机侧烟气导入机侧地面站处理,推焦焦侧烟气导入焦侧地面站处理,机侧、焦侧和干熄焦地面站均采用“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中心**较近,选址较为敏感,因此,各污染物排放在达到《关于优化调整全省重污染天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环发〔2022〕15号)绩效分级A级企业标准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加严措施,焦炉烟气在基准含氧量为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分别不高于5mg/m3、13mg/m3、45mg/m3、55mg/m3;装煤炉头烟、推焦、千熄焦地面站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分别不高于7mg/m3、18mg/m3;氨逃逸浓度不高于8mg/m3。 (2)煤气净化环节。煤气净化各贮槽放散气体经压力平衡系统送负压煤气管道;硫铵于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两级喷淋洗涤处理后排放;脱硫再生尾气送干熄炉空气导入口。上述工序中相关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号)中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 (3)甲醇合成氨及提氢生产环节。综合加热炉及焦炉气加热炉燃用甲醇合成闪蒸气、PSA提氢解析气等洁净燃料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尾气经30m高排气简排放;甲醇合成闪蒸气、精馏不凝气、PSA提氢尾气、含氨闪蒸气、氢气纯化解析气等送燃料气管网不外排。甲醇储罐采用内浮顶罐+氮气密封,呼吸废气采用“水洗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甲醇装车逸散气采用水洗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液氨罐弛放气送至洗氨罐洗涤后,不凝气送氨火炬燃烧;液氨装车逸散气由油气回收装置回收返回氨罐。项目甲醇合成氨及提氢工程须按照承诺在2023年8月前建成投运。 (4)备煤、焦处理及无组织排放环节。物料贮存设置全封闭精煤大棚、焦棚及火车装焦仓,配套自动喷雾抑尘装置,转运采用封闭皮带通廊;炼焦煤及焦炭全部采用铁路运输;精煤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精煤转运站设置千雾抑尘装置,焦炭转运站和筛焦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对涉及V0Cs物料等储存、输送:工艺过程、废水等提出管控要求,建立设备和管线的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建立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情况监控点,定期实施监测。实施厂区及周边道路硬化,并定期清扫、酒水;厂区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该项目生产****公司134万吨/年捣固焦****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240m3/h(2×120m3/h)污水生化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A/O生化处理+HOK生化流化床”工艺);1****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 46m3/h(1×240m3/h+1×220m3/h),处理工艺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1套处理能力为15m3/h的蒸发结晶分盐系统(采用“纳滤分盐+三效蒸发”工艺)。煤气净化产生的煤气管道冷凝液、终冷冷凝液、剩余氨水、粗苯分离水等经蒸氨处理后与炼熄焦水封水、地坪冲洗水、甲醇生产废水、生活****处理站酚氰废水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出水送1×240m3/h中水回用处理系统;煤气净化循环水系统、制冷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余热锅炉排水、甲醇合成氨循环排污水等清净废水送1×220m3/h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后浓水经浓缩后送蒸发结晶分盐系统处理。全厂废水不外排. (2)切实加强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按照报告书要求建设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开发区****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在牧马**侧设置事故堤坝,健全开发区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水体。开发区水环境防控体系未建成之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焦油渣、蒸氨残渣、酸焦油、脱苯残渣废活性炭、废焦炭等送掺煤炼焦系统进行回收利用,脱硝废催化剂、废甲醇合成催化剂、废合成氨催化剂、机修废机油等危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焦炉烟气废脱硫剂,主要成分是硫酸钠等,暂按危废管理,厂区暂存,待项目投运后根据其属性鉴别结果进行合理处置。备煤系统除尘灰掺煤炼焦不外排;焦处理系统除尘灰外售。今年12月底前建成甲醇合成氨区域600m2的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时首选低噪声设备;对较大功率的鼓风机、压缩机、泵类等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需排气放空的设施,应采用加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破碎机、振动筛、各类泵等设备安装时,在基座下设置减振基础降噪;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进行隔振处理;在总图布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绿化植物吸收噪声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同时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或将高噪声设备集中以便于控制,以起到降噪的作用等。 5.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止污染物产生跑、冒滴、漏现象。项目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将煤气净化装置区、储罐区、初期雨水池、焦炉装置区、事故水池和各种液体物料、污水、废液的地下输送管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其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将甲醇合成氨氢能装置区、空分装置区、罐区基础外其他区域、循环水区域等装置区作为一般防渗区,其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建立相应的地下水和士壤的跟踪监测制度,制定风险预警方案,及时发现污染并及时控制。 为保证**区长久供水需求和安全,****政府须严格落实《关于置换**市**区豆罗水源地1#-5#水井的报告》,永久关停1#-5#水源井,并将其中一口井作为水质监测井同时,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设置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并定期开展人工监测,严防地下水污染。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炼熄焦环节。焦炉加罩封闭建设已完成;焦炉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采用“废气循环+多段加热”低氮燃烧技术;焦炉烟气采用“钙基干法脱硫+SCR除尘脱硝一体化”工艺;装煤采用密封除尘装煤车,螺旋给料、顺序装煤并配合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及高压氨水喷射负压抽吸实现无烟装煤;装煤、推焦机侧烟气导入机侧地面站处理,推焦焦侧烟气导入焦侧地面站处理,机侧、焦侧和干熄焦地面站均采用“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焦炉烟气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分别不高于5mg/m3、13mg/m3、45mg/m3、55mg/m3;装煤炉头烟、推焦、干熄焦地面站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分别不高于7mg/m3、18mg/m3;氨逃逸浓度不高于8mg/m3。 (2)煤气净化环节。各贮槽放散气经压力平衡系统,通过氮封系统的前后两个调节阀稳压后接入鼓风前负压煤气管道;硫铵干燥采用旋风除尘+两级尾气洗涤处理;脱硫再生尾气经碱洗+酸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送干熄炉。上述工序中相关污染物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晋环发〔2024〕27号)相关要求,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晋环发[202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精细化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21]48号)已废止。 (3)甲醇合成氨及提氢生产环节。综合加热炉及焦炉气加热炉燃用甲醇合成闪蒸气、PSA提氢解析气等洁净燃料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尾气经30m高排气简排放,与批复要求一致;甲醇合成闪蒸气、精馏不凝气、PSA提氢尾气、含氨闪蒸气、氢气纯化解析气等送燃料气管网不外排,与批复要求一致。甲醇储罐呼吸废气及甲醇装车逸散气收集回收后返回燃料气管网,不外排;液氨罐弛放气送至洗氨罐洗涤后,不凝气送氨火炬燃烧,与批复要求一致;液氨装车逸散气由油气回收装置回收返回氨罐,与批复要求一致。项目甲醇合成氨及提氢工程已建成投运,与批复要求一致。 (4)备煤、焦处理及无组织排放环节。精煤储存于全封闭的储存库中,出入口设有卷帘门,库内设置可覆盖全场的雾炮喷淋+干雾抑尘装置;焦炭储存依托134万吨捣固焦化项目的火车装焦仓及环保焦棚,焦炭转运采用封闭皮带通廊;大部分炼焦煤及全部焦炭采用铁路运输;精煤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精煤转运站设置干雾抑尘装置,焦炭转运站和筛焦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已开展LDAR检测修复工作。厂区及周边道路已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厂区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依托134万吨/年捣****处理站已建成投运,于2024年5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焦化厂区建成一座3800m3初期雨水池、一座5300m3事故水池;甲醇厂区建成一座2000m3初期雨水池、一座7300m3事故水池;已设立容量为10000m3的园区事故应急水池,构建了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满足本项目极端事故状态下废水收纳能力。由于本项目厂址高程低于厂界外区域,禹王公司厂区处于周边地势的最低点,三级事故水池旁道路高程807.4m,东厂界围墙进行了防渗处理,采用P8防渗水泥施工,围墙外为农田和树林,其高程为809.5~812.1m,因此当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不会溢流出厂界至牧马河。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焦油渣、蒸氨残渣、酸焦油、脱苯残渣废活性炭、废焦炭等送掺煤炼焦系统进行回收利用,脱硝废催化剂、废甲醇合成催化剂、废合成氨催化剂、机修废机油等危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焦炉烟气脱硫灰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备煤系统除尘灰掺煤炼焦不外排;焦处理系统除尘灰外售。由于焦炉烟气脱硫灰经鉴定后不属于危废,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在一般固废库进行暂存;甲醇生产产生的废催化剂、废脱硫剂等危险废物产生周期较长,且产生后立即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基本不会暂存,仅有产生周期较短且量小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需要暂存,故在甲醇厂区建设了一座300m2危废暂存间,能够满足甲醇生产的危险废物暂存需求,若甲醇危废间周转不畅时****焦化厂区危废间,变动合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建设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强化个体防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屏蔽等措施。 5.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施工阶段已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具体防渗措施满足环评批复要求。综合全厂考虑已设立11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豆罗水源地1#-5#水源井已关停,将其中的5#水井做为水质监测井。本项目验收引用了《****134万吨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地下水监测数据,并检测了豆罗水源地5#水井水质,结果显示均符合地下水III类指标。****公司已完成6眼新水源井的打井工作,****公司进行后续工作。
(1)新增一套钙基脱硫剂备用设施,高活性、高比表面积的氢氧化钙具有多孔、高活性、好分散、高利用率、脱硫效率高、无CO2排放,且后续副产品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可用作**利用,与小苏打相比脱硫效果不会降低,具有成本优势,认可变动。 (2)甲醇区域实际建设一座300m2危废暂存间。焦炉烟气脱硫灰经鉴定后不属于危废,按照一般固废处置,脱硫灰委托利用,可在一般固废间暂存,无需在危废间暂存;甲醇生产产生的废催化剂、废脱硫剂等危险废物产生周期较长,且产生后立即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基本不会暂存,仅有产生周期较短且量小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需要暂存,故在甲醇厂区建设了一座300m2危废暂存间,能够满足甲醇生产的危险废物暂存需求,若甲醇危废间周转不畅时****焦化厂区危废间,变动合理。 (3)脱硫再生尾气实际采用“碱洗+酸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尾气送干熄炉空气导入口,实际建设内容比环评建设内容增加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环保设施加严,变动合理。 (4)甲醇储罐采用内浮顶罐+氮气密封,呼吸废气经压力平衡管道送往燃料气管网.此环节属于密闭系统,污染物产生较少,采用燃烧法处置,属于可行技术,变动合理。 (5)甲醇装车逸散气收集后送往燃料气管网,此环节污染物产生较少,做好密封的同时采用燃烧法处置,属于可行技术,变动合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严格落实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焦炉烟肉、推焦焦侧地面站、焦炉机侧地面站、干熄焦地面站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环评报告书通过计算确定了本项目环境防护区域,此防护区域内无村庄居民。下步,你****人民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3)加强大宗物料及产品的运输方式管控,充分发挥现有铁路专运线运能,同步配套建设铁路发运站至厂区的煤焦封闭皮带通廊,确保物料运输满足晋环发[2022]15号文中的清洁运输管控要求。 (4)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你公司须按照承诺,于今年8月底前和10月底前分别关停拆除2×50孔4.3米焦炉和2×72孔4.3米焦炉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认真开展拆除后场地的环境评估及土壤治理修复工作 (6)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污染物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70.02吨/年、SO2 101.63t/a、NOx133.65t/a、V0Cs260.0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政府出具了《关于****134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137万吨/年炭化室高度7米顶装焦炉及配套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的函诺函》,制定了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削****公司现有4.3米焦炉及晋控电力****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腾出的削减量,****政府要按照承诺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运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建设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标志牌;焦炉烟囱、推焦焦侧地面站、焦炉机侧地面站、干熄焦地面站、焦炉气加热炉、综合加热炉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3)本项目焦炭直供****钢铁企业,可全部采用铁路运输;炼焦煤来自**、**、**,距离较近,未能全部采用铁路运输,公路运输采用国六排放标准的货车;已建设铁路发运站至厂区的煤焦封闭皮带通廊,洗精煤由火车运输至厂内封闭卸煤棚,通过约850m长的封闭皮带通廊输送至封闭堆取料棚;焦炭通过约300m长的封闭皮带通廊送至火车装焦仓或环保焦棚,通过铁路运输出厂;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在厂区出口设置自动感应式洗车平台,并采取保温措施可保证冰冻季节能够正常使用 (4)已编制完成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140902-2024-041-H) (5)2×50孔4.3米焦炉和2×72孔4.3米焦炉分别于2022年8月和2022年10月关停,并完成了《****4.3米捣固焦化项目装置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4.3米捣固焦化项目装置拆除活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工作,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 (6)****原120万吨/年炭化室高4.3m焦化项目已完全关停并拆除,已落实了区域削减措施;晋控电力****公司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变更了排污许可证,落实了区域削减措施。至此,本项目区域削减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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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4.95 209.1 0 250.6 34.95 -215.65 /
0 48.18 240.08 0 409.6 48.18 -361.42 /
0 55.16 154.46 0 173.12 55.16 -11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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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化处理系统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依托134万吨/年6.25米焦化项目240m3/h生化处理系统 生化处理站多环芳烃、苯并芘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间排标准要求
2 中水深度处理系统 《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 240m3/h生化出水中水回用系统及220m3/h清净中水回用系统 水质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的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焦炉烟囱净化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6171- 2012) 干法脱硫+SCR除尘脱硝一体化工艺 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含氧量为8%时,颗粒物4.7mg/m3、二氧化硫6mg/m3、氮氧化物25mg/m3、非甲烷总烃29.7mg/m3、氨1.86mg/m3
2 机侧除尘地面站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6171- 2012) 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 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颗粒物5.7mg/m3、二氧化硫6mg/m3、苯并[a]芘29ng/m3
3 焦侧除尘地面站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 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颗粒物6.4mg/m3、二氧化硫8mg/m3
4 干熄焦环境除尘地面站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 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颗粒物6.8mg/m3、二氧化硫5mg/m3
5 焦炉气加热炉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燃用洁净燃料气+低氮燃烧 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值:颗粒物6.6mg/m3、氮氧化物33mg/m3
6 综合加热炉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燃用洁净燃料气+低氮燃烧 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值:颗粒物6.3mg/m3、氮氧化物63mg/m3
7 精煤粉碎除尘器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布袋除尘 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值:颗粒物6.6mg/m3
8 脱硫灰除尘器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布袋除尘 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6.7mg/m3
9 1#焦炭转运除尘器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布袋除尘 颗粒物排放最大值:6.5mg/m3
10 2#焦炭转运除尘器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布袋除尘 颗粒物排放最大值:4.2mg/m3
11 3#焦炭转运除尘器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布袋除尘 颗粒物排放最大值:6.6mg/m3
12 备用干熄焦D303转运站除尘器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布袋除尘 颗粒物排放最大值:6.8mg/m3
13 备用干熄焦D304转运站除尘器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布袋除尘 颗粒物排放最大值:6.6mg/m3
14 备用干熄焦C301转运除尘器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布袋除尘 颗粒物排放最大值:5.5mg/m3
15 筛焦楼上部除尘站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布袋除尘 颗粒物排放最大值:6.7mg/m3
16 筛焦楼下部除尘站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布袋除尘 颗粒物排放最大值:6.1mg/m3
17 硫铵干燥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旋风分离+两级洗涤净化 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颗粒物4.7mg/m3、氨0.94mg/m3
18 甲醇危废暂存库废气吸附箱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FQS-3×5干式化学过滤器 污染物排放最大值:非甲烷总烃8.37mg/m3
19 焦炉大棚除尘站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布袋除尘 污染物排放浓度最大值:颗粒物2.9mg/m3、二氧化硫<3mg/m3、苯并[a]芘224ng/m3
20 精煤堆取料棚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采用全封闭的精煤储存库,出入口设有卷帘门,煤棚内设雾炮机及干雾抑尘 无组织
21 焦炉炉体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采用节能型装煤孔盖及座,装煤孔盖采用球面密封,使装煤孔盖与座间为球面-锥面接触,增加了装煤孔盖的严密性;炉门采用弹性刀边,炉门刀边密封靠弹簧顶压,使刀边受力均匀,密封效果好;炉顶上升管盖、桥管与阀体承插均采用水封结构,可以杜绝上升管盖和桥管承插处的冒烟现象;上升管根部采用铸铁底座,杜绝了上升管根部因损坏而引起的冒烟冒火现象;推焦机、拦焦机设有炉门、炉门框自动清扫机构,保证清洁,从而保证炉门密封性;推焦机、拦焦机开闭炉门机构设有带记忆的内置传感器,炉门复位性好,进一步保证密封性;采用废气循环和多段加热相结合技术,降低立火道温度,进一步降低焦炉废气中NOx的产生,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无组织
22 焦炉煤气净化VOCs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设置压力平衡系统,通过氮封系统的前后两个调节阀稳压后接入鼓风前负压煤气管道;开展LDAR工作,加强动、精密封点的泄漏管理,定期检测及时修复,减少跑冒滴漏 无组织
23 脱硫再生塔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经“碱洗+酸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送往干熄炉空气导入口 不外排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粉碎机、风机、鼓风 机、泵、空压机、冷 却塔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 行基础减振、建筑隔 声,加装隔声罩、消 音器等 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8 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9 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止污染物产生跑、冒滴、漏现象。项目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将煤气净化装置区、储罐区、初期雨水池、焦炉装置区、事故水池和各种液体物料、污水、废液的地下输送管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其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将甲醇合成氨氢能装置区、空分装置区、罐区基础外其他区域、循环水区域等装置区作为一般防渗区,其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建立相应的地下水和士壤的跟踪监测制度,制定风险预警方案,及时发现污染并及时控制。 为保证**区长久供水需求和安全,****政府须严格落实《关于置换**市**区豆罗水源地1#-5#水井的报告》,永久关停1#-5#水源井,并将其中一口井作为水质监测井同时,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设置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并定期开展人工监测,严防地下水污染。 施工阶段已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控措施,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综合全厂考虑已设立11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豆罗水源地1#-5#水源井已关停,将其中的5#水井做为水质监测井。本项目验收引用了《****134万吨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地下水监测数据,并检测了豆罗水源地5#水井水质,结果显示均符合地下水III类指标。****公司已完成6眼新水源井的打井工作,****公司进行后续工作。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焦油渣、蒸氨残渣、酸焦油、脱苯残渣废活性炭、废焦炭等送掺煤炼焦系统进行回收利用,脱硝废催化剂、废甲醇合成催化剂、废合成氨催化剂、机修废机油等危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焦炉烟气废脱硫剂,主要成分是硫酸钠等,暂按危废管理,厂区暂存,待项目投运后根据其属性鉴别结果进行合理处置。备煤系统除尘灰掺煤炼焦不外排;焦处理系统除尘灰外售。今年12月底前建成甲醇合成氨区域600m2的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焦油渣、蒸氨残渣、酸焦油、脱苯残渣废活性炭、废焦炭等送掺煤炼焦系统进行回收利用,脱硝废催化剂、废甲醇合成催化剂、废合成氨催化剂、机修废机油等危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焦炉烟气脱硫灰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备煤系统除尘灰掺煤炼焦不外排;焦处理系统除尘灰外售。由于焦炉烟气脱硫灰经鉴定后不属于危废,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在一般固废库进行暂存;甲醇生产产生的废催化剂、废脱硫剂等危险废物产生周期较长,且产生后立即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基本不会暂存,仅有产生周期较短且量小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需要暂存,故在甲醇厂区建设了一座300m2危废暂存间,能够满足甲醇生产的危险废物暂存需求,若甲醇危废间周转不畅时****焦化厂区危废间,变动合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切实加强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按照报告书要求建设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开发区****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在牧马**侧设置事故堤坝,健全开发区水环境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环境水体。开发区水环境防控体系未建成之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焦化厂区建成一座3800m3初期雨水池、一座5300m3事故水池;甲醇厂区建成一座2000m3初期雨水池、一座7300m3事故水池;已设立容量为10000m3的园区事故应急水池,构建了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满足本项目极端事故状态下废水收纳能力。由于本项目厂址高程低于厂界外区域,禹王公司厂区处于周边地势的最低点,三级事故水池旁道路高程807.4m,东厂界围墙进行了防渗处理,采用P8防渗水泥施工,围墙外为农田和树林,其高程为809.5~812.1m,因此当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不会溢流出厂界至牧马河。2024年10月29****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牧马**岸事故堤坝建设情况的说明》,目前事故堤坝正处于工程设计及招标阶段,开发区已建立应急防控体系,企业同步已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可有效避免水环境风险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依托134万吨/年工程所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化产罐区、脱硫废液提盐装置、环保型焦场、火车装焦仓以及危废暂存间等部分设施,同期利用现有2×60万吨/年焦化工程2×35t/h燃气锅炉及配套2×3MW发电机组、2×50000m3气柜、120万吨/年洗煤工程及煤制样装置等。依托工程全部建成投用,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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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环评报告书通过计算确定了本项目环境防护区域,此防护区域内无村庄居民。下步,你****人民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本项目不涉及搬迁,****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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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和区域污染物替代削减方案,为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70.02吨/年、SO2 101.63t/a、NOx133.65t/a、V0Cs260.0吨/年。按照倍量削减要求,****政府出具了《关于****134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项目、****137万吨/年炭化室高度7米顶装焦炉及配套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的函诺函》,制定了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削****公司现有4.3米焦炉及晋控电力****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腾出的削减量,****政府要按照承诺负责各削减措施在项目投运前落实到位,否则项目不得投入运行。****原120万吨/年炭化室高4.3m焦化项目已完全关停并拆除,已落实了区域削减措施;晋控电力****公司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变更了排污许可证,落实了区域削减措施。至此,本项目区域削减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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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根据厂址地形特征,合理布局各生产车间,在施工建设中,不得大量扰动地表土层而引起水土流失。 (2)搞好厂区厂界的生态恢复。在厂区内要预留有一定的绿地面积,进行科学合理的生态景观设计,重点为生产车间和道路两侧,应以乔木绿化为主,乔、灌、草合理配置。在厂周界营造防护林,用以防止扬尘和烟尘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加强对职工的素质教育,加强生产过程管理,节能降耗,从源头治理开始,把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 (4)预防人为因素引起的环境生态破坏,降低环境风险,及时消除潜在的环境隐患。让职工享有环境知情权,调动职工关心健康、预防污染、保护环境的自觉性,通过他们的生产操作消除环境隐患的威胁。 (5)绿化方案 为进一步降低工程建设的影响,厂内应特别重视绿化工作,在厂区内,利用办公区及各生产车间道路布置,采用绿化带隔断,利用绿色植物作为治理工业污染的一种经济长效手段,发挥它们在吸收有害气体、净化空气、改善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控制气相污染物对环境污染影响的同时,还可降低噪声。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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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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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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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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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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