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管委会推进规上企业安全生****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开发区三一路2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望岳街道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世贸商厦841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为辅导约35家规上工贸企业(特别是近期新入规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系列工作: 1.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 组织对**经开区规上工贸企业(特别是近期新入规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动员会,宣****园区政策要求和支持;派遣安全工程师前往企业,组织公司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班组长等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培训会,讲解创建流程、步骤、时间及任务分解、各部门配合等事宜,达到互相配合,共同参与,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目的。 2.现状梳理和隐患排查 组织安全工程师对**经开区规上工贸企业(特别是近期新入规企业)进行安全管理体系现状梳理,并开展生产经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根据GB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委派安全工程师对照安全标准化创建标准,对公司现有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资料文件、现状以及创**全标准化以来的成果进行梳理,对企业目前安全标准化初始水平进行准确定位,寻找与安全标准化的差距,拟定相关的对策措施和改进建议,为安全标准化的策划提供客观的、充分的依据。同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列出需要整改的隐患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3.指导企业完善管理体系,整改安全隐患 根据企业现状梳理、初始评估及隐患排查情况,委派安全工程师根据GB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辅导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档案,并对企业存在的现场隐患,提出整改建议,以指导企业进行整改,确保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 4.开展体系运行培训,辅导企业试运行 委派安全工程师对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班组长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培训,讲解体系运行要点及注意事项、需要定期开展的工作等。并对企业试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企业进行改进和完善。 5.指导企业开展自评 派遣安全工程师,指导企业根据评分标准开展具体自评工作,并要求企****领导小组参与自评,共同完成标准化创建自评工作; 6.指导申请评审 指导企业编制评审申请资料及提交评审申请。配合企业迎接市应急局(或评审机构)、及相关专家的现场评审,辅导企业根据评审会的意见继续改进优化。 7.协助评审达标企业申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2.人员配置要求为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 技术服务人员名单
无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20594b431de04feb8095da7c7de1ed38 891590 付款方式: 全额 付款方式及说明: (1)据实结算费用 本项目按实结算,采购人在2026年3月份一次性付款(具体金额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实际完成量、成交单价结算)。 (2)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包干方式建设,合同单价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专家咨询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不得向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泄漏项目的机密,如发生乙方泄密事件,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0 收款账户: ****银行**八方支行(****:180********003802)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4-08 —— 2025-12-31 五、服务地点 ****开发区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以及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等。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根据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以及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等。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根据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以及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等。 (6)履约验收标准: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归甲方所有及处理。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提出调整计划。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提供约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5.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开展技术服务的进展和效果,随时抽査乙方开展技术服务的质量。 6.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的服务范围内,合理调整技术服务计划。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有权拒绝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5.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工作便利,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 6.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时,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甲方及检查单位的技术和秘密,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和法律的服务。 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8.乙方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期问,应严守廉政纪律,在企业开展相关工作时不得索拿卡要,不得收受被检査单位礼品、礼金及宴请。不得借本次项目之名在企业开展其他安全生产服务业务,如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9.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做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4.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5.乙方未在双方约定时间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额万分之五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乙方应予以退回,且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6.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乙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整改至符合要求,整改期间费用由乙方承担,整改2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乙方应予以退回,且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7.乙方如擅自转包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给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8.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若损失无法计算,则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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