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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主**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公告
(2025年第1季度)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函[2016]34****政府令第306号《**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特对县主**用户水龙头水质进行了卫生监测,现将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1-3****、县政府、**大桥、交通局、金鼓广场、**街道大梁村200号、****服务中心、张家坝、宣**学、民政局、新汽车站、****学校等区域12个点管网末梢水(龙头水)进行了水质卫生监测。按照GB/T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了检验和评价,共采集水样36份,合格36份,合格率100%(详情见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