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馈问题 | 2023年,**市空气质量较2022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 |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1日。 |
|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 一、整改措施 (一)高位推动,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景谷结合实际印发《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任务分工》,发布《**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通告》抓好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印发《**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实施方案》《**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为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先后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推进会议等共计3次,专题分析空气质量超标的原因和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掌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态,对近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反馈及经验总结,研究有效的解决措施,全面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会商研判,强化工作预警。生态环境部门及气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结合县城风向、湿度、气压等气候因素,对预警信息进行及时会商,做好环境空气质量通报及预警通知。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及时启动轻微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细化管控措施。加强污染管控及时响应应急联动工作,有效应对轻微污染天气,狠抓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措施落实。 (三)形成合力,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加强露天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及其他面源污染控制。督促乡(镇)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明确秸秆禁烧执法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加大餐饮油烟管控,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或其他有效设施,做好油烟净化器日常运行、维护管理。2024年以来,全县以多形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1098次、2090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649份,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指导与露天焚烧管控巡查检查791次、1844人次,巡查10个乡(镇)、1436个村组次,禁烧期前审批焚烧588起,制止违规焚烧26起,联合开展餐饮、烧烤油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采用错时执法的方式对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烧烤及餐饮门店1059家次,签订《文明规范经营承诺书》41份,发放责令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限期整改通知书63份。二是强化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管控。成立工地****领导小组,分3个小组包保县**12个在建工地,开展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检查,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今年以,对县城内12个在建工地进行巡查检查,下发检查记录22份,有关防尘方面内容24条,整改率100%。三是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及时开展清扫作业,渣土、砂石、水泥等货物运输车辆严格密闭运输,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防止物料遗撒或车身(车轮)带泥造成路面扬尘污染,杜绝“滴撒漏”。及时开展清扫作业,渣土、砂石、水泥等货物运输车辆严格密闭运输,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特殊时段严控交通扬尘,施行货车入城清洗、重点路段绕行等措施;强化裸露地面及堆场扬尘管控。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区域裸露地块进行排查,因地制宜采取覆盖、硬化或洒水增湿等扬尘防治措施。四是加大工业企业排放管控。严格监管排气工业企业达标排放,适时落实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实施错峰建设、限产限排。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杜绝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对林化工、采矿、水泥生产等涉气企业开展检查,督促涉气企业严格执行一厂一策措施,错峰生产和限产限排,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今年以来检查涉气企业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检查企业56家,开展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五是开展春节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广泛宣传,组织“三双”服务、志愿者服务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600余人次,发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材料2.5万份,发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短信36万条。春节期间,联合**、应急、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对烟花爆竹运输、存储、销售、燃放进行全过程强力监管,力求从源头上进行封堵。采取网格化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工作方式划分12片区,成立巡逻组深入开展巡查行动,共出动巡查检查300人次,劝导制止146起。 二、落实情况 印发《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各职能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加大工业企业管控,强化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管控,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治理,强化裸露地面及堆场扬尘管控,加强露天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及其他面源污染控制等措施,2024年,景谷空气质量较2023年同期相比明显上升。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景谷县**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9.7%,同比提高3.8个百分点;污染天数1天,同比减少14天,环境空气质量优的天数增加了37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0,同比下降8.8个百分点。其中,2024年春节期间景谷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2024年2月10日(大年初一)环境空气质量(AQI)为9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类别为良,**细颗粒物(PM2.5)浓度最大值118微克/m3,比2020年春节期间细颗粒物(PM2.5)浓度最大值(412微克/m3)下降了71.3%,比2023年春节期间细颗粒物(PM2.5)浓度最大值(166微克/m3)下降了28.9%,守住了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不超标的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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