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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名****小学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认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7日至14日止(不含公示当天,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或其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人事股,联系电话:0751-****197;****监察室,联系电话:0751-****010。地址:**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35号。
附件:**市2024****小学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认定通过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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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