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治水化学品醋酸采购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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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治水化学品醋酸采购项目

答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5年度治水化学品醋酸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本答疑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内容为准。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1、招标文件中3.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具有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须提供生产商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号)第三十三条规定: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请招标人取消生产商投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修改为“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须提供生产商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回复:该条例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的可以不要许可证,投标人是否符合这个范围无法界定,而且国务院条例指的是依法设立的这个企业在厂区内销售的不需要去申请取得许可证,企业在厂区范围外销售是需要取得许可证的,这个是对企业的规范,不是对招标单位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取消这个许可证要求,有变相限制中标企业地域范围之嫌,所以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4月8日




2025年度治水化学品醋酸采购项目答疑回复(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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