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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县**文化体育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县**文化体育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已****集团有限公司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我县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解决公共体育服务设施供给不足问题,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同意建设**县**文化体育公园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8-451031-04-05-651573。
三、项目名称:**县**文化体育公园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新州镇果楝坡。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02867.17平方米,绿地总面积为66145.17平方米,绿化用地占地达到65%,绿化内容包含绿地平整、种植土置换和绿化种植等。建设运动场地内容为:运动场地总面积:15738平方米,其中7人制足球场面积为1998.00平方米,标准篮球场(2个)1428平方米,气排球场(2个)300平方米,门球场(1个)400平方米,网球场(1个)面积为780平方米,羽毛球场(3个)面积为705平方米,乒乓球场(2个)100平方米,轮滑(1个)1390平方米。儿童活动场面积为637平方米,彩虹健身步道面积为8000平方米(总长2000米,宽4米)。
六、环境保护、工程节能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工程节能措施。
七、项目招投标
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八、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等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尽快完成下一步的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后报我局审批。
附件:**县**文化体育公园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隆林****改革局
2025年1月1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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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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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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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县**文化体育公园项目 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
| 项目名称:**县**文化体育公园项目 | ||||||||||||
| 项目业主:**** |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工程 | √ | √ | √ | |||||||||
| 勘 察 |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设 备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隆林****改革局 2025年1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