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公示信息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 名称: |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预验收公示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08 | |
| 废止日期: |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预验收公示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初步核查验收。根据《**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3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县禾****公司在未取得用地等手续情况下,2022年5月在**县丁桥镇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违规开工建设7兆瓦光伏阵列,2022年8月建成投产侵占****侧河流水面约150.5亩,**县有关部门对此监管不到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责令**县禾****公司对违规建设的150.5亩光伏列阵设施进行拆除,恢复自然生态。
2、依法依规对企业未取得用地手续等问题进行查处,并对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3、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目标任务
违规建设光伏设施拆除到位,恢复自然生态。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整改措施清单要求,**县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狠抓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现已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1、**县禾****公司于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150.5亩违规建设的12678片光伏面板、254组光伏组件、1853根混凝土管桩及一台35KV高压箱等光伏设施拆除任务,该河流恢复自然生态原状。
2、****环境局对**县禾****公司在**县丁桥镇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违规开工建设7兆瓦光伏阵列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鉴于该企业已停止建设,并主动拆除违规开工建设的7兆瓦光伏阵列,恢复原状,****生态环境厅、****司法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等文件精神,决定对企业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3、**县委、县政府成立**县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小组,对**县禾****公司在**县丁桥镇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违规开工建设7兆瓦光伏阵列行为监管不到位问题进行调查,县纪委在省、市纪委部门指导下,依纪依规对4个相关单位、8名相关公职人员实施问责处理。
4、****政府举一反三开展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向****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178
电子邮箱:****@qq.com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