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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及违法群租房整治”项目的比选通知》,****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于2025年3月31日组织了项目申报单位比选评审会。经比选确定“****”为本项目承担单位。
现对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止。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向我中心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
联系人:庞新颖;联系电话:010-****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