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库项目入围候选人更正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4 月 11 日
一、内容
本项目于2025年4月7日通过**国企招标集采交****委员会进行复议。现依法对复议结果公示如下:
本项目原入围候选人名单为:
入围候选人第 1 名:****
入围候选人第 2 名:时代国际****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3 名:希格玛工程****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4 名:****集团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5 名:华春建设工程****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6 名:鸿英****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7 名:**西秦金周工程****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8 名:****银行****公司****分行
入围候选人第 9 名:永道工程****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10 名:正衡****公司
现更正为:
入围候选人第 1 名:****
入围候选人第 2 名:时代国际****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3 名:希格玛工程****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4 名:****集团有限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5 名:华春建设工程****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6 名:鸿英****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7 名:**西秦金周工程****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8 名:******公司
入围候选人第 9 名:****银行****公司****分行
入围候选人第 10 名:永道工程****公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2.须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 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2.3 相关请求及主张;2.4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审计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高新区科技路 33 ****中心数码大厦 33 层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5009-5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路 52 号高科大厦 4 层
联 系 人:田珂
电 话:029-****3981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