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庄村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1-520602-04-01-55990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新庄村。 |
| 2.2、建设规模:改建部分:主要包括农产品交易区(含农特产品交易区、花卉苗木交易区、水产交易区、道地药材交易区、干货交易区、农产品仓储区)、农机具交易区、****中心等服务区的门窗、内墙、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等改造工程,总改造面积29756.12平方米。。 |
| 2.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20981.16万元,其中**工程费约5568.86万元。。 |
| 2.4、计划工期:24个月(730日历天),其中设计:3个月(90日历天);施工21个月(640日历天)。。 |
|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2.6、招标范围:设计:(1)建设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 工图设计及控制价编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参加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分部工程验收、规划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后期服务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等需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2)建设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设计的全部工作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部分全部相关内容。施工:施工:满足功能需求的施工图范围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8日 17时00分 至2025年04月14日 17时00分(**时间,下同), 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铜****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
| 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
| 7、交易场所 |
|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交易中心,地址:****园区桃****服务中心大楼四楼电话:0856-****910 |
| 8、行政监督部门 |
|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市****建设局,地址:****服务中心电话:0856-****183 |
| 9、其他 |
| 9.1、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
|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省**市**区**街道新庄村茅溪**国际30栋1-1号 地 址: **省**市******花园40栋负1-26 |
| 联 系 人:唐明洋 联 系 人: 杨领 |
| 电 话:0856-****330 电 话: 191****5678 |
| 电子邮件:****@qq.com 电 子 邮 件: ****@qq.com |
| 2025年04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