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GL-2025-1034)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次)(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已由 ****开发区****服务部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洪开审(202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筹措解决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开发区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次)
2.2项目地点:****开发区明曲高速以西,涧南路以南。
2.3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4790.0㎡(约112.19亩),建筑总占地面积42204.0㎡,总建筑面积 47340.0㎡,计容面积86340.0㎡,建筑系数56.43%,容积率为1.54,绿地率12.00%。**组件厂房、组件仓库、危废库、综合楼、门房以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
2.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9600万元,本次初步设计费用为769553.28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县财政筹措解决
2.6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深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取得当地审批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具体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2.7设计服务期限:2025年06月前,并通过审批。
2.8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4项目班子要求:建筑、结构、水、暖、电专业各1名(以上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标书代写
5.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5日23时59分
5.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通过“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5.3投标人应通过“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5.5文件售价:500元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prec.****.cn)-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同时在比比网注册成为会员后进行网上投标。CA数字证书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prec.****.cn)-数字证书交叉互认进行办理。电子标服务
电子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30分标书代写
本招标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8.提出异议的渠道:
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张碧华、樊一博
电 话:198****0312、182****3456
电子邮箱:****@qq.com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0357-****99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工业园区滨河路与经三路交汇处
联 系 人:樊一博
联系电话:182****34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劲松路3****广场A座12层1519室
联 系 人:张碧华、高志刚、莱建玲、陈亚玲、王星宇
联系电话:138****9213、0351-****33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