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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水厂工程项目竣工日期和调试起止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厂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基地再生水厂规划用地范围内,北****水厂,东临天华街南延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9118.71m2,总建筑面积为38162.6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017.89m2,地下建筑面积17144.78m2。包括综合处理车间(预处理系统、生化系统、膜处理系统、膜设备间、加药间、鼓风机房、除臭车间、水质监测间)、综**泵房、污水源热泵房、污泥脱水车间、臭氧制备间、臭氧接触池及**池等。本项目设计再生水出水能力为9.5万m3/d,北****水厂通过**池泵至本项目再生水2.5万m3/d,因此本项目合计再生水生产能力12万m3/d。处理工艺采用“A2O+MBR+臭氧接触氧化+消毒”,建设形式为半地下结构。
竣工日期:2025年3月10日
调试计划起止时间: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5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8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