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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化妆品抽检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将以询价方式选择2025年**市化妆品抽检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化妆品抽检服务需求
(一)化妆品抽检服务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48万元,抽检项目服务采购共计140批次,其中普通护肤类产品不少于48批次,剩余批次不做品类指定(如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确定某品类的抽检数量)。
(二)要求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现场抽样工作,并将样品送达承检检验机构。
(三)要求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样品的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项目内容
内容(抽样检验计划及检测要求、检验任务、参考抽样量与封装比例)详见附件1-2;
三、项目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控制价(含税)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需含所提供服务、采样、购样、运费、保险、检验、数据处理、售后、税和交付后约定服务期内免费服务等工作发生的一切费用。服务商报价时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进行报价,总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
(二)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动。
(三)服务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相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签订。
四、报价材料
(一)项目报价函(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证书),检测范围涵盖承担的化妆品抽检检测任务中相应的化妆品品类和抽检项目;
(五)“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截图;
(六)近两年业绩材料(可选)。
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拟参加询价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其所提交的本询价公告所列需要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并装订成册。
五、报价时间
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0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8:00—12:00,15:0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于4月10日下午18时前将报价盖章版纸质材料提交或邮寄到********管理科****管理科),地址:**市**区**路765号,并将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价方式
此次询价将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以业绩优良且服务质量较好的承检机构具有优先权。中标单位必须确保在今后我局的抽检工作中,第一时间提供必要的抽检技术服务。确定承检机构的结果通过电话或公告、邮件等方式告知承检单位。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772-****934
附件:1.化妆品市级监督抽检计划及检测要求
2.参考抽样量与封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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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