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度资产证券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2025 年度资产证券化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18日
开标日期:2025年4月8日
**** 2025 年度资产证券化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市**区景辉街16号院1****集团大厦
承销费率报价:千分之零点伍/年(小写:0.50‰/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街道益田路 5023 ****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承销费率报价:千分之零点伍/年(小写:0.50‰/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国泰****公司
地址:**市**区新闸路 669 ****广场 33 楼
承销费率报价:千分之零点伍/年(小写:0.50‰/年);
第四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公司
地址:**市**区银**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承销费率报价:千分之零点伍/年(小写:0.50‰/年);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与**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25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51-****50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设计院
地址:**市**区山湖路567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38****4589
公示期:自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设计院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山湖路567号,联系人:高部长,联系电话:0551-****0058。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8日